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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小发作的临床表现 癫痫误诊有哪些危害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原创
癫痫小发作的临床表现 癫痫误诊有哪些危害

  一)运动性发作


  1.局灶性运动性发作


  大多见于口角、眼睑、手指或足趾抽动,为一系列的局部阵挛性抽搐动作,有时由强直性转化为阵挛性。抽搐大部分短暂,不伴意识障碍,偶然持续数小时或数日。发作可迅速扩展为大发作,也可缓慢的扩散到同一侧肢体或整个半身,如从一侧拇指-手-面-下肢以致大发作。严重或持久的局限性痉挛发作后遗留该肢体暂时性瘫痪,称一过性瘫痪。一般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


  2.旋转性发作


  眼球向一侧的强直性同向偏斜,同时头部各躯干转向一侧,偶尔可造成向一侧转圈。


  3.姿态性发作


  表现头、眼的旋转伴同侧上肢外展、屈曲和同侧下肢、对侧上肢伸直。


  4.语言性发作


  患者发出单调的语言或重复发作前所说的字句,或出现类似笑声的发作。


  5.失语性发作


  表现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失语或出现发作性不能语言,但意识清楚,听到别人讲话,但不能了解别人讲话的意思,自己也不能说话,语言障碍性发作。


  6.语言抑制性发作


  由于语言肌肉的痉挛致语言中断。


  7.运动抑制性发作


  产生发作性暂时性肢体瘫痪。


  误诊的危害有以下几个方面:


  诊断过度


  诊断过度是指根据不完整的资料而武断地作出诊断或患者本人和家人主观上认为是患了癫痫,其危害性显而易见。临床上发生过这种情况:家长认为其子女患癫痫反复去求诊,当医生否定其患有癫痫时又转向另一医院求诊,经常在各医院反复求诊,并接受各种检查,甚至是某些创伤性检查,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


  诊断不足


  诊断不足是指患者已被诊断为癫痫,但是患者本人家人对癫痫的认识不足或不完全根据已确立的标准来作出诊断,其危害是不接受治疗,发作得不到有效控制或易发生意外。